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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空气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检查评估,结果可作为投资补助、绿色信贷、信用评价等参考依据

新闻中心 行业新闻 430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建设项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办法(试行)》。《办法》适用范围中提到,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管理等环节,落实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

《办法》检查评估结果应用中提到,项目检查评估结果可作为投资补助、绿色信贷、信用评价等差异化管理的参考依据。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检查评估较优的建设项目,酌情减少建设项目年度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估频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及本市各级各类示范和优秀项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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